欢迎访问万博体育官网·(中国)-ios/安卓/手机版app下载

万博体育官网·(中国)-ios/安卓/手机版app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 : 主页 > 万博体育官网入口 > 万博体育官网ios合肥市城建档案馆(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万博体育官网ios合肥市城建档案馆(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2023-09-16 22:22:03

合肥市城建档案馆能不能查到捐资发票存根

合肥市城建档案馆一般是保存市政基础设施方面的建筑设计图纸、工程监理记录、建设项目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

如果您需要查询捐资发票存根,建议您前往相关的税务机构或财政部门进行咨询和查询

合肥市城建档案馆(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一般而言,纳税人缴纳的捐资款项都需要获得有效的发票或收据,以便后期报销或用于相关证明

因此,如果您拥有相关的发票或收据,可以通过税务机构或财政部门的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规范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市、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和提供利用,业务上受上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各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向市、县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城建档案。第四条本市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县城建档案馆(室)为中心,以城建档案形成单位的档案馆(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计划,保障城建档案机构和经费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二章城建档案的编制与报送第七条实行城建档案无偿移交制度。下列城建档案,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城建档案馆(室)无偿移交: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1.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包括厂矿、住宅、办公用房、商业、服务业、学校、社会公益事业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等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工程档案。

3.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给水、供气、供热、城市公共交通、供电、电信等工程档案。

4.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等工程档案。

5.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包括公园、绿地、名木古树、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名胜古迹、古建筑、城市雕塑等工程档案。

6.村镇建设、地下人防、城市防洪、抗震防灾工程档案。

7.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含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环保、市政、公用、房地产、人防等部门(以及各类开发区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但房屋产权产籍和地政地籍档案除外。

(三)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其他相关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室)可根据城建档案的性质、保存价值和工作需要向有关单位无偿征集。第八条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整理工程竣工档案,并按下列要求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齐全、准确的城建档案原件:

(一)属建设工程档案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报送全套档案。

(二)属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档案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报送。

(三)属建设专业管理部门以及开发区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或者长期保存价值的,自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管使用5年内报送。

(四)属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报送;属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每年报送。

(五)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资料,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被撤销单位的工程档案材料,移交上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地的城建档案馆(室)保管。

合肥市建筑工程资料档案馆需要那些资料有目录吗?

直接上合肥市建筑工程档案馆网上可以找到资料存档目录的

合肥档案存放机构有哪些

合肥档案存放机构有:

一、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或人社局(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实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档);

二、报到证签约单位:毕业时报到证的报到单位(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委托存档的人才);

三、毕业学校(颁发毕业生最高学历的毕业大学);

四、企事业单位:具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档案的分类:

一、以档案的形成者为依据可分为:

国家机关档案、社会组织档案、企业档案、事业单位档案、家庭档案、个人档案。

二、以档案的内容范围为根据可分为:

综合性档案和专门性档案。

三、以档案内容性质为根据可分为: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诉讼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军事档案、外交档案、司法档案、经济档案、工商企业登记档案、教学档案、艺术档案、书稿档案、病例档案、人口普查档案、地名档案、城建档案、商标档案、专利档案、产地产档案、金融档案、涉外项目档案、宗教档案等。

四、以档案的制成材料为根据:

除纸质档案外,还有甲骨、竹简、缣帛、胶片、磁带、光盘和其它实物形式的非纸质档案;按信息表达方式又可分为文字档案、音像档案等;按记录方式还可分为普通档案(机械和模拟记录)、电子档案(数字)等。

五、按档案所属时期可分为:

有建国前档案(包括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建国后档案(包括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和各个机关、部队、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档案)。前者通常称为历史档案,后者通常称为现实档案。

六、以档案所有权形式为根据可分为:

国家所有档案、集体所有档案和个人所有档案。

七、以档案的语种为根据可分为:

中文档案、外文档案。中文档案还可细分为汉文档案、满文档案、满汉对照档案等;外文档案也可细分为英文档案、日文档案、俄文档案等。

档案的作用:

一、凭证作用:

作为我们每一位公民而言,档案的凭证作用尤为显得重要。比如说现在办理社保,就需要你本人的工龄证明。在我国六、七十年代有一个著名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后来按规定知青下乡是要计算工龄的,但是有些同志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找不到当知青的证明了,办社保时明显就要“吃亏”。

没有人事档案,劳动关系无法转入新的工作单位;没有病历档案,在解决医患纠纷中就失去了凭证;没有购物凭据,在处理消费纠纷中就很难维护自身权益。

二、参考作用:

比如某地要修地铁,在规划之初就需要查阅大量的.各种档案,包括:地质水文、地下管网、沿线建筑基础、区域人口密度及流量等,以便确定材料及工艺的选择、地铁的线路走向、站点的选择等方案。否则,地铁的安全就难以得到保证,施工中就有可能出现破坏地下管网的情况,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受托方应当建立档案服务管理制度,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合肥市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提高住宅小区的综合效益,根据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及组团(以下统称住宅小区)。第三条合肥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主管我市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合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第四条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对所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质量负最终责任。凡未经综合验收及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小区,不得移交,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接收管理。第五条市建委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规划设计实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项目落实情况以及各单项工程的检验情况进行验收。

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采取现场检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第六条住宅小区竣工后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可申请竣工综合验收:

(一)必须按批准的小区规划、项目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住宅、公共配套设施、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环保设施等单项工程质量,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三)各类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建筑体量、立面造型、装修色调等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

(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建筑垃圾、剩余构件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工完料尽,场清地平。

(五)拆迁居民已按规定安置。

(六)已落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基金和管理用房已落实。第七条凡申请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向市开发办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小区综合验收申请表;

(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单项工程的地形图及设计文件(图纸)等;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四)开发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工程承发包合同;

(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的各单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文件,以及水、电、气、通讯、消防、园林绿化等有关专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资料;

(六)竣工资料(图纸)和技术档案资料。

(七)其它有关资料。第八条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开发办在接到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申请后15日内对住宅小区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市建委,由市建委组织规划、土地、房地产、环保、园林、市容、公安、建管、市政、供电、电信、供水、供气、物业管理等有关单位,及所在区政府听取汇报、审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标准对小区进行全面评价、核定小区等级。

(二)市开发区根据验收情况及时向市建委提交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报告。

合肥市城建档案馆(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三)综合验收报告经市建委审查同意后,由市开发办对验收审查合格后的发给《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开发建设单位凭《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办理房屋和有关设施交付使用手续。验收合格并已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不再承担工程增建、改建费。第九条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将完整的小区综合验收资料,送合肥市城建档案馆存档。第十条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以由市开发办负责实行分期验收,等全部建成后按本办法进行综合验收。

分期初步验收的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满足分期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以分期投入使用。第十一条住宅小区建设综合质量按其综合验收评定情况分“合格住宅小区与优良住宅小区”两个等级。

(一)合格住宅小区标准:

1.小区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公共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严格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无违法建筑;

2.各单项工程质量均经市质检站验收合格;

3.小区内道路、给排水、环卫、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全部建成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4.小区验收资料齐全;

5.物业管理机构及物业管理条件合格。

(二)优良住宅小区标准:

在符合合格住宅小区标准前提下,同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小区内各项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规划设计、整体布局、群体组织、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管网工程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2.小区建筑空间布局合理,室外造型美观,单体建筑与小区总体建筑协调一致并有一定的建筑特色;

3.小区内单体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60%以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工程质量建设优良品率达80%以上;

4.小区建设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及文明施工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平。

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研究与试点应用

连健1,2 许百泉1,2,3 颜世强4

(1.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2.全国地质资料馆;3.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4.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摘要 本文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研究项目开展基础上,对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进行总体研究,提出了相关模型和模式,一方面夯实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工作的基础,另一方面为全国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建设和资源的集聚、服务的集群和产业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关键词 地质资料 资源 汇聚机制 应用

0 引言

地质资料信息资源的有效汇聚,是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向国家汇交地质工作成果的义务,是对投资收益的保障,同时也是地质工作成果服务于社会大众的重要保障和基石。加大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研究,拓宽地质资料汇聚渠道,形成完善的地质资料汇聚监管与法规保障体系,创新经济发展、矿业投资增长、信息技术进步、基础设施投入增加等新形势下的地质资料资源汇聚模式,对于推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形成完备的、成体系的地质资料管理模式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研究项目(简称“两化”)开展基础上,对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进行总体研究,提出了相关模型和模式,一方面夯实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工作的基础,另一方面为全国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建设和资源的集聚、服务的集群和产业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1 地质资料汇聚机制总体框架

“两化”各省试点工作的开展取得的经验充分证明了一件事:没有丰富的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没有地质资料信息资源的相对集中,没有地质资料数据的有序管理,就没有集群化,没有高效服务,更谈不上产业化。在对现行业务流程、项目研究成果以及部分地区业已开展资料汇聚模式调研的基础上,可以总结出地质资料的汇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质资料的汇交,用以提高地质资料集中度;二是地质资料数据库建设,用以提高地质资料的关联度,促进资料有序化管理。对这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地质资料资源汇聚机制可进一步细化归纳为汇交信息化监管机制、汇交激励约束机制、数据库更新维护机制、地质资料收集与交换机制、欠交地质资料清理与催交机制、市县职能延伸机制等6个方面,见图1。

其中,汇交激励约束机制和数据库更新维护机制属于常规汇交业务范畴,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开展地质资料的正常汇交、接收、验收、转送和相关数据库建设及更新等工作。在常规汇交业务基础上,通过建立汇交监管平台,实现了三大类的地质资料一体化汇交管理,创新性建立商业性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约束机制,形成地质资料收集全面化、整理标准化、录入格式化、管理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及汇交信息化监管机制;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各类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欠交清理,研究形成了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构成欠交地质资料清理与催交机制;为了丰富地质资料馆藏资源,在正常资料汇交渠道之外,开展境内外地质资料的收集与交换工作;同时,开展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工作向市县延伸的研究与试点。

图1 地质资料资源汇聚机制框架图

合肥市城建档案馆(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总结地质资料资源汇聚机制创新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汇聚渠道的创新;二是资料汇交政策机制上的创新。其中,汇聚渠道的创新是指拓展原有的国家级馆藏机构—省级馆藏机构—委托保管机构的管理体系与汇聚渠道,向冶金、煤炭等行业扩展,向地市级地质资料馆藏部门延伸,向境外相关地质资料的回归拓展,极大地丰富了地质资料的来源与范围;汇交政策机制的创新是指开展法规约束、利益共享等资料汇交机制研究,在《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约束的前提下,制定并出台符合区域发展需求、充满地域特色的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设计汇交流程和方法,建立汇交资金保障制度,明确牵涉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实现地质资料的应交尽交和公开共享。

2 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方式方法

2.1 地质资料汇交激励约束机制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及《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了地质资料汇交及违法责任。“两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国土资源部起草发布了《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2号),进一步明确了油气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明确了地勘单位在地质资料汇交方面的连带责任,明确了欠交地质资料处理办法。《关于加强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原始地质资料汇交要求、相关法律责任;《关于加强石油天然气和海洋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油气、海洋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实行委托管理,保证目录共享开展服务。这些创新点,从法律制度上鼓励汇交,限制欠交,有力地促进了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

2.2 地质资料汇交清理与催交机制

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各类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清理,“两化”试点项目开展以来,研究形成了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下达了《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2号),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下发了《关于地质资料清欠工作有关要求的函》(国土资储函〔2010〕32号)。中国地质调查局于2010年10月下发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开展地质资料清欠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调查局落实部地质资料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在国土资源部统一领导下,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协调下,在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支持下,组织开展全国各类地质资料清理试点工作,为全国各类地质资料清理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促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2.3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

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国土资发〔2011〕78号),决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提高地质资料汇交水平,在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立统一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对成果、实物、原始地质资料的汇交实行全程监管,实现汇交人依法汇交地质资料。其监管范围为: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形成的地质资料;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以及《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应汇交的其他地质资料。

2.4 境外地质资料的回归研究

为促进境外保管的与我国领土有关的地质资料回归祖国,加强境外地质资料的汇聚,保障我国地质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增进国际交流,推进地质资料公开共享,围绕境外地质资料回归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初步的工作思路、回归方式方法,包括网络下载、馆际交换、境外购买3种形式。

1)网络下载。大多数境外地质资料公开服务较好,基本都公开了馆藏目录,有部分资料可以通过网络直接下载,部分资料虽然不能直接下载,但可以通过专业的手段把内容复制下来。

2)馆际交换。一是加入合约,资料共享。有一些中国的地质资料在图书馆的介绍中可以获得相关的资料目录,但是具体的资料内容还需要和保管机构进行接触和协商才可以得到。目前,国外存在一些资料相互借阅的合约,可以通过加入合约,共同实现资源的共享。二是国际交换,互通有无。有一些中国的地质资料在境外保管机构的网站上可以查到目录,如果需要获得具体的资料,可以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相对应的保管机构进行协商和交换,进一步加强双方地质资料的交流与共享。三是召开会议,赠送资料。可以通过召开国际会议,推介馆藏机构的地质资料,在交流与协商的基础上,互相赠送有关的地质资料,扩大地质资料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3)境外购买。可以通过与境外地质资料保管单位的联系,购买相关的地质资料。

2.5 地质资料汇交及共享机制试点研究

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的市县延伸已经在部分市、县得到了较好的试点开展,各市县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当地矿证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地质资料汇交及共享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

(1)上海市地质资料汇交及共享机制研究

上海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不同于其他地区,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相关地质资料较少,城市地质工作研究程度高,工程建设活动密集,相应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多,地质资料汇交重点、汇交要求、汇交时限以及开发利用具有本地的一些实际特点,因此探索适合于上海市的地质资料汇交与共享机制非常必要。通过广泛社会调研、专家咨询,在梳理上海市地质资料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有益探索。从2006年至今,经历了部门共建共享、行政发文干预、地方立法3个阶段,形成了统一告知、统一标准、汇交技术把关、入库、服务的汇交与共享机制。

(2)安徽省县(市)级地质资料汇交机制研究

通过合肥市及区(县)国土资源局协调,召集相关部门(如国土、发改、建设规划、人防、地震、交通、公路、水务、环保等)以及城建档案馆集中开展调研工作,了解非地质调查(勘查)行业形成的地质资料保存现状、汇交路径与方法,收集对地质资料汇交和共享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合肥市地质资料汇交流程及标准,明确汇交工作流程,对汇交地质资料格式、数据提交格式等进行规范。提出《合肥市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该规定准备以城建档案馆为汇交节点,工程建设单位在汇交工程建设档案时,提交1份工程勘察报告给国土资源局,否则不予发放工程建设验收许可证。

(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汇交机制研究

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分管副厅长牵头,以福建省国土资源档案馆为主要成员,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等其他单位辅助,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建立工作联系小组,通过建立有效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与共享机制,共同推进地质资料的收集,服务国家、地方建设的需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出台了专门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制定相关汇交标准,设置专门部门人员负责地质资料汇交接收工作,目前已接收了工程地质资料。

3 总结

地质资料的汇聚是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的基础。本文在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项目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地质资料常规汇聚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的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地质资料汇聚方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地质资料信息资源汇聚机制,并开展了相关试点应用。

上一篇:叶英音(云裳羽衣叶英久别重逢怎么选) 下一篇:没有了
版权所有: 万博体育官网·(中国)-ios/安卓/手机版app下载 备案号: 鲁ICP备16037603号   技术支持:万博体育官网·(中国)-ios/安卓/手机版app下载

欢迎来到万博体育官网·(中国)-ios/安卓/手机版app下载!